本文是学习GB-T 25730-2010 粮油机械 清粉机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标准规定了清粉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、工作原理、型号及基本参数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
则以及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储存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小麦加工中对粉状物料进行按质分级的清粉设备。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
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
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GB/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GB/T 3768 声 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
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
GB 5226.1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:通用技术条件
GB/T 5505 粮油检验 灰分测定法
GB/T 13306 标牌
GB/T 24854 粮油机械 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
GB/T 24855 粮油机械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
GB/T 24857 粮油机械 板件、板型钢构件通用技术条件
GB/T 25218 粮油机械 产品涂装通用技术条件
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
LS/T 3501.6 粮油加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焊接件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3.1
粗麦渣 coarse semolina
带有麦皮的较大的胚乳颗粒。
3.2
细麦渣 fine semolina
带有麦皮的较小的胚乳颗粒。
3.3
选出率 rate of semolina throughs
清粉过程中,筛下物流量占入机物料流量的质量分数。
3.4
灰分降低率 rate of ash reduction
入机物料灰分和筛下物灰分的差,占入机物料灰分的百分数。
利用有振动、抛掷作用的筛面运动和风力,对不同粒度、不同密度的粗、细麦渣和粗粉的混合物进行
GB/T 25730—2010
筛分和风选,从而减少麦渣中混有的麸皮和粉,以获得较高的面粉等级和出粉率。
型号编制方法见附录 A。
基本参数项目包括型号规格、筛体个数、筛面层数、筛面长度、吸风量、振幅、转速、功率、产量、吸风
阻力、机重、外形尺寸。在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中应明确标明。
6.1.1 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。
6.1.2 原材料、外购件、外协件等应附有合格证,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。
6.1.3 板件板型钢构件按GB/T 24857 的规定执行。
6.1.4 装配应按 GB/T 24855 的规定执行。
6.1.5 产品涂装按 GB/T 25218 的规定执行。
6.1.6 焊接件按 LS/T 3501.6 的规定执行。
6.2.1 运转应正常平稳,无异常振动、声响,正常运行时,空载噪声不大于80
dB(A)。
6.2.2 清粉机空载运转1 h, 电动机温升不应超过35℃。
6.2.3 匀料机构应动作灵活,振动板和淌料板间隙允差应不大于2 mm。
6.2.4 各调节部位均应调节灵活,固定可靠。
6.2.5 筛格在筛体内应拆装方便,无松动。筛体宽度允差应不大于3 mm。
6.3.1 当筛选粗麦渣时,要求为:
穿过18 w~22 w(850μm~710μm)、留存32 w(475μm)
的粗麦渣选出率:50%~70%。
灰分降低率:45%~60%。
6.3.2 当筛选细麦渣时,要求为:
对于穿过32 w(475μm)、 留存CQ21(318μm) 的细麦渣选出率:45%~60%。
灰分降低率:40%~60%。
6.4.1 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Z158 的规定。
6.4.2 电气设备安全应符合 GB 5226.1 的规定。
7.1.1 试验场地和样机安装,应能满足性能试验各项测定的需要。
7.1.2 样机的操作和测定、检验工作,均应配备固定的熟练人员。
7.1.3 试验用仪器、仪表,使用前均应校验合格。
观察设备在运转时有无不正常晃动、抖动;倾听有无不正常的碰撞声、刮擦声。空运转噪声检测按
GB/T 3768 的规定执行。
style="width:2.63329in;height:0.5467in" />GB/T 25730—2010
人工调试后感觉是否轻快方便。振动板和淌料板间隙可用卡尺、游标尺等常规测量工具检验。
在手工调节时注意感觉是否轻松方便,固定后用手用力扳动一下被调节部位看是否牢靠。
在部件装配完成后,用手在筛格的纵向和横向用力来回推动看有否松动现象存在,再在空载运转时
注意有否异常的撞击声。筛格尺寸用普通长度测量工具测量。
用测温计在设备运转前和运转1 h 后分别测量电动机外壳温度,并计算温升。
7.3.1.1
工艺性能试验在用户现场的心磨系统中,满负荷条件下进行。
7.3.1.2
进入试验样机物料必须经分级,要求粒度范围小,含粉尽可能低。
7.3.1.3
试验用仪器、仪表、量具、检测工具均须校验合格,并在有效期内。
7.3.1.4
在同一次试验过程中,机器的操作、测定、检验工作均应配备固定的熟练人员。
对进机物料,前后路筛下物分别取样,每间隔30 min
取样一次,共取三次,每份样品不少于1 kg;每
个取样点每次连续取两份。
同一取样点的三次样品均匀混合,经分样器分样后,按照GB/T 5505
检测其灰分。
灰分降低率按公式(1)计算:
式中:
η — 灰分降低率:
w₁—— 进机物料灰分;
w₂— 清粉机筛下物的灰分。
…
…………………
(1)
选出率按公式(2)计算:
式中:
style="width:1.87337in;height:0.53328in" />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(2)
η— 选出率;
q— 清粉机筛下物流量,单位为千克每小时(kg/h);
Q 清粉机进机物料流量,单位为千克每小时(kg/h)。
注:流量测定采用通常测定产量方法,在进机口和出机口分别接取物料1 min,
称量后折算成 kg/h。
6.1、6.2和6.3中引用标准的按其标准规定的测定方法检验,其他要求的检测采用常规方法或
目测。
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。
GB/T 25730—2010
8.2.1 每台出厂产品应进行检验,产品合格后,方可出厂。
8.2.2 检验结果应符合6.1、6.2、6.4的规定。
8.2.3 被检验项目必须全部合格,该产品方为合格。
8.3.1 检验项目按第6章的规定执行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:
1) 新产品投产;
2) 产品投产后,当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动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3)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,恢复生产时;
4) 连续生产三年时;
5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6) 国家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。
8.3.2
抽样方法:对成批生产的产品,采取随机抽样,抽样数为5%,但不少于2台。
8.4.1 型式检验结果应符合第6章的规定。
8.4.2
对任一台或任一项检验不合格,可加倍抽样复验,以复验结果为准。若仍不符合规定,则判定为
不合格。
9.1.1 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,标牌内容按 GB/T 13306 的规定执行。
9.1.2 外包装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/T 191 的规定执行。
9.2.1 按 GB/T 24854 的规定执行。
9.2.2 随机文件和工具:
——使用说明书;
检验合格证;
—— 装箱单;
—— 工具和附件。
9.3.1 裸装产品在运输途中应遮盖。
9.3.2 运输过程中的吊卸、装载应注意外包装的图示标志。
9.4.1 室内存放时,通风良好,注意防潮。
9.4.2 露天存放时,注意防潮、防雨、防晒、防风。
GB/T 25730—2010
(规范性附录)
型号编制方法
A.1 型号编制方法
style="width:8.70667in;height:2.82678in" />F QF D
主要规格:筛面宽(cm)- 筛体数×层数;
一型式:D, 表示多风道;
品种:QF, 表示清粉机;
专业:F,表示制粉机械设备。
A.2 示例
FQFD49-2×3: 筛面宽490 mm、 双筛体、三层筛面的多风道清粉机。
更多内容 可以 GB-T 25730-2010 粮油机械 清粉机. 进一步学习